劳力士在一起3D艺术侵权案中胜诉

15次阅读
没有评论

近期,瑞士高级制表品牌劳力士(Rolex)在一起艺术品侵权案件中取得了部分胜利,这些艺术品被指控非法使用了劳力士的名称和皇冠标志等知名商标。

在最新发布的一份判决中,巴黎司法法院认为,虽然艺术表达仍然受到保护,但根据法国法律,未经授权将著名商标用于宣传目的——尤其是在社交媒体和营销视频中——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劳力士于2023年3月提起诉讼,指控法国艺术家 Johann Perathoner 未经授权使用劳力士、GMT-Master、Yacht-Master 和 Milgauss 等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在进一步的诉讼中,劳力士指出 Perathoner 在其 “3D手表”艺术系列中的一系列作品,这些作品将城市景观嵌入手表表面,其中有几款带有劳力士品牌名称和表冠标志。劳力士认为,Perathoner 使用其商标并通过 Instagram、Facebook 和 YouTube 进行公开展示和在线推广,稀释了其奢侈品牌的独特性,而Perathoner及其作品从劳力士的声誉中获得了商业利益。

Perathoner 在辩护中辩称,他的作品受到艺术自由权的保护,认为他对劳力士的引用完全属于波普艺术的传统,而波普艺术通常会融入标志性的消费品牌。

劳力士在一起3D艺术侵权案中胜诉

在4月2日的判决中,巴黎司法法院主要关注 Perathoner 对劳力士商标的使用是否构成 “贸易过程中的使用”,以及该作品是否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当利用了劳力士商标的声誉,这一点在法国知识产权法(第 L713-3 条)和欧盟商标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

劳力士提供了品牌声誉排名、调查数据、长期广告支出以及在法国持续使用其商标的证据,来证明 “劳力士”名称、皇冠标志和其他文字商标在消费者中享有广泛的知名度。法院接受了 “劳力士”核心商标的这一事实,但拒绝对 “GMT-Master”、“Yacht-Master”和 “Milgauss”系列商标给予同样的保护,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商标已为相当一部分公众所熟知。

法院还审查了 Perathoner 使用劳力士商标的性质。虽然法院认为在艺术品中引用劳力士商标本身没有问题,但法院对其在外部宣传活动中的使用提出异议,如在社交媒体中宣传艺术品。在这方面,法院认为 Perathoner 已经超越了艺术评论的范畴,进入了商业利用的领域,从而侵犯了劳力士的权利。

除商标侵权外,法院还认为 Perathoner 利用劳力士的名称和声誉,在其作品与奢侈钟表制造商之间建立了隐性联系,从而存在寄生行为。法院认为,这使他能够从劳力士的声誉和市场力量中获益,而无需承担相应的营销成本。 Perathoner艺术品的几位买家都是劳力士收藏家的证据支持了这一结论,而艺术家本人也承认这些收藏家也是被劳力士的主题所吸引。

该案围绕着侵权和寄生的概念展开,即不当利用另一家公司的声誉、专有技术和/或投资,这与2021年另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 MetaBirkin 案遥相呼应。当时,美国艺术家 Mason Rothschild受爱马仕(Hermès)Birkin 手袋的启发设计了 NFT作品并从中获得商业利益,被判有罪。(详见《华丽志》报道:爱马仕赢了!NFT 艺术家被判侵权,需赔偿爱马仕13.3万美元

丨消息来源:the Fashion Law,journalduluxe,Instagram

丨图片来源:Samhart Gallery

丨责任编辑:LeZhi

劳力士在一起3D艺术侵权案中胜诉

Read More 

正文完
可以使用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ID:xzluomor)
post-qrcode
 
评论(没有评论)
Generated by Feedzy